信息公告

湖北轻工职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8-21 16:07:00 作者: 浏览次数: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建立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解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防治,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务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徐兵
常务副组长:艾发安
  长:付三乔、陈向斌、刘少清、黄宪富、王峰松、祁旭东
   员:喻润梅、王圣、胡耀平、程业勤、刘学刚、刘欢、林亚正、程汉生、刘光成、陈敬春、张恕、毕伟、贺昌海、杨洁、刘建成、胡漪、邓楚君、梁红梅、张首杰、欧阳竹君、戴远泉、程宁、李明、李国华、张艳霞、吴芳、辅导员、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

四、学校职责
1、制订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突发

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

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保证学校教室、

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2)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

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线上教学、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五、突发事件报告
(一)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

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知情教职员工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育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

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知情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

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一)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市、区政府和街道,积极寻求工作支持;主动对接洪山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专人专车对中毒人员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二)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三)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四)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新冠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五)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六)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七)按照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信息公布
  准确客观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及防控进展情况,争取家长和学生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保障措施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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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17